提醒!有多次不良行为记录的建筑业企业,在大亚湾承揽工程受限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8-13 14:18:20

为规范建筑市场参建主体及从业人员行为,增强守法、诚信、履约意识,维护区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理办法》和《大亚湾区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工资支付不良行为及“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大亚湾区住建局通报了今年第三季度全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通报对象包括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施工单位(项目)、惠州市振兴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建设单位 (项目)和湖南长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单位(项目),长按下面这个二维码即可查看。



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未按区住建局发出的《工程管理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未按要求提交《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信息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


据《大亚湾区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不良行为及 “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一年内累计有3次及3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者,纳入黑名单管理。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劳务公司、专业承包单位),限制其在大亚湾区范围内承揽工程的活动,对承揽政府工程、申领各类财政补贴或政府扶持资金一票否决;通报区内各商业银行,建议限制该建筑业企业的贷款申请。


来源:东江时报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