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惠州这个假拟由30天增加到80天,一大波人将受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9-24 14: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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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明确了再婚夫妻5种再生育条件。


修正案草案将于29日下午提交表决,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一旦表决通过,准妈妈们将得到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将至少享受178天的产假,因为合法生育奖励假拟从30天延长至80天

合法生育奖励假延长至80天

今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放开,广东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享受增加30天产假。

这次修改,进一步延长了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天延长到80天。这意味着,一旦表决通过的话,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基本产假,妈妈至少可休178天!

再婚夫妻这些情况可再生育

修正案草案明确了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针对婚育状况的复杂性,设置兜底条款。具体包括五种情形:


除已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施行。


调整再生育审批机构


根据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


但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到底怎么批准,这次修正案草案也做了修改:

根据国家卫计委的建议,将再生育的审批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对再生育行为的管理。


绝育夫妻可自行复通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实施输精(卵)管复通手术,修正案草案删除第二十二条“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明确农村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基数


为增强可操作性,修正案草案也明确了对农村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数为增强可操作性,将对农村居民的征基数明确为“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而关于城镇居民社会抚养费怎么征收这次未作修改:

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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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广州日报本地通 广州参考 南方日报 

《惠州新闻》编辑  赖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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