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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经博罗县纪委监察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1.招聘名额:招聘陪护人员10名。
2.招聘岗位:专职负责纪检监察陪护工作。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第1至第7项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品行良好。
2.惠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8年8月 1日以前、1986年8月 1日以后出生。均含出生当日)。
3.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含1.68米),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含1.58米)。
4.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6.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等症状,裸露视力1.0以上。
7.无犯罪记录。
8.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武术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三、待遇
,专职执行纪检监察陪护工作任务,日常由博罗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管理。
陪护人员每月工资为3500元(含社保费用),四大法定日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执行纪检监察陪护任务补贴另计。
陪护人员的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二)资格审查;(三)体能测试;(四)计算机考试;(五)面试;(六)体检;(七)考察;(八)公示;(九)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十)上岗。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7日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报名时间为7月27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博罗县博惠路82号政府大院3楼A308),联系电话:0752—6206232。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计划生育证明、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4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县纪委干部室领取准考证。
4、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考工作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投诉监督部门: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投诉监督电话:0752-620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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