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广东海道副使”长期驻深圳南头,正四品,促生新安县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2-17 11:40:35

明朝的时候,深圳地区(含香港),是广东省乃至全国极其重要的海防重地,被誉为粤省的咽喉要塞。当时,大明王朝的“广东巡视海道副使(全称为:广东提刑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曾驻扎在今天的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城。该官员官阶正四品,负责主持广东沿海的海防。形象点来说,这个省级海防机构官员驻扎在南头,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南海舰队驻扎在湛江。

 

从粤东的潮州饶平,到珠三角地区,再到粤西的湛江徐闻,以及今天归属广西管辖的钦州、北海等地,乃至整个海南岛(当时属广东管辖),古代广东拥有极其漫长的海岸线。甚至曾号称拥有全国最长的海岸线:“较浙倍之,较闽则三倍矣”。正因为广东海岸线长,沿海岛屿港湾众多,且居南中国海交通要道,所以历来对外贸易以及走私活动就相当活跃,遭受武力掠夺(海盗、、欧洲殖民者)的侵害也非常严重。


(南头古城城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

 

据了解,明朝的时候,广东海防分为“东、中、西”三路,沿海设置卫、所、水寨,例如碣石卫、广州卫、捷胜所、平海所、大鹏所、南头寨等。除此以外,还另置广东提刑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兼广州兵备一员,系兵备官兼理分巡,原驻广州,后移驻南头。在戴璟于明朝嘉靖十四年(1535)编修的《广东通志初稿》中提到:“南头,海道咽喉也。昔年南头设有海道驻扎衙门。”

 

有明一代,主管海防的文武官员与机构很多,有属于军事系统的,也有属于监察系统的,其中“巡视海道副使”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海防机构官员。“海道副使”全称叫“提刑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又被称为“巡察海道副使、巡视海道、巡视副使、海道”等。从一开始设置,“海道副使”就以朝廷监察系统“外台”命官的身份处理沿海地方海防等事务。在广东、福建等省份,其还兼管贸易、外交,取代原有相关专职机构的职能,变成拥有多种职权的省级海防长官。


(明朝万历元年,新安县从东莞县分出,属广州府管辖。此为深圳市的前身。) 


到了明朝中后期,欧洲开始进入大航海时代,伴随而来的是地理大发现,以及各强国纷纷在海外开拓殖民地。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借口晾晒货物,被获准在澳门居留。从此,珠江口防务更显重要,广东海道副使移驻东莞(当时深圳地区属东莞县管辖)南头城,巡视沿海一带。海道副使平时无事就操练稽查,整饬船只,操练水战,监督南头、白鸽二寨。有事则督兵出海剿捕。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两广总督吴桂芳建议,海道副使改为只管辖东莞(含今天的深圳、香港)以西至琼州,“领番夷市舶”,也就是管辖珠三角到粤西乃至海南岛。同时,再设海防佥事,巡察东莞(含今天的深圳、香港)以东至惠州、潮州,。

 

另外,明朝兵部档案天启四年八月十八日的《兵部为广东巡视海道责任为监督香山等寨及驭澳防倭行稿》也说:“查得本官责任,驻扎东莞南头城,……”总的来说,从明朝中期到明朝灭亡,广东海道副使大部分时间都驻扎在现在的深圳南头。


(南头古城平面图。)

 

那么,巡视海道副使是多大的官呢?有什么样的权力和职责?自明朝建立,直至清朝中叶,“道”不是一个单独的行政单位,它分“守道”和“巡道”两种,没有专职道员,一般都是兼任的。守道由布政使司的参政、参议兼任;巡道由提刑按察使司的副使、佥事兼任,“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各专事。”作为按察系统的省级“外台”长官,尽管“巡视海道副使”只是一省按察司的副使,但职权专一,不受按察使节制,属正四品官员。海道副使与按察使“虽堂属,不相牵制”。海道副使不仅拥有与堂官大小相同的官印,而且拥有独立上奏权力和专门职权(后面要说到的设立“新安县”,就跟这个有关)。

 

关于海道副使的职责,;监督沿海文武官员;管理水陆官兵粮饷”这几个方面。巡视海道按察司副使一人,执掌的范围包括:凡经略海防,简练水陆官兵,处备粮饷之事。凡墩台、关堡、船只、器械,时督其属,而饬治之;如有怠玩弗虔,及作奸犯科者,以宪令纠治之;凡夷寇告警,及境有草窃,大者则督兵剿之,小则捕而诛之。凡战守之事,胥与总兵同之;其重大者,则以白于抚按,诹之三司,协议而后行之。


(南头古城残存的城墙。)

 

广东巡视海道驻扎在南头城,负责整搠船器,操演水战,监督南头、广海、虎门、香山等寨,及驭澳防倭诸务,汛毕回省。平时则训练兵夫,简阅强弱,稽查奸弊。如值沿海有警,督率官兵相机剿捕。倘声势猖獗,听征调各守巡所辖寨哨策应。如东西寨哨驰报重大警息,亦督所属将领船兵互相应援,以靖地方。凡一应备御事机,悉听从宜区处,沿海府县卫所文武官员,俱听节制。

 

深圳的前身——新安县的设立,就与当时驻扎在南头的“广东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有关。当时,担任此职的人名叫刘稳。这位刘大人是湖南炎陵县人,是一位较有能力的官员。正是他在倾听了深圳地区(含香港)乡绅父老的建县诉求之后,加上在当地为官的实际观察,知道建县确实是“势在必行”。于是利用此职所拥有的“独立上奏权”,向皇帝和朝廷上奏“设立新县”的必要性,最终于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获得皇帝和朝廷的同意,得以设立“新安县”。此前一千多年,新安(深圳)和东莞同为一个县,最先叫宝安县,后来在唐朝改名叫东莞县。建县后不久,刘稳晋升南京太仆贰卿,新安县人民奔走相告。离别那天,当地官民簇拥于道边送行,数以万计。

 

以前初看清朝嘉庆版《新安县志》,当看到里面谈到“新安县”设县跟海道刘稳有关,是他在听取南头一带居民所请之后所奏设。且又提到当刘稳高升离任时,新安县民众簇拥道边相送。总觉得很奇怪:要奏请朝廷设立“新安县”,怎么不是由直接上级东莞县县令、广州府知府,或省领导(广东巡抚)、地区领导(两广总督)打报告,而是由海道刘稳来打报告呢?刘稳高升离任,新安县的百姓又怎能簇拥在道边相送呢?后来才发现,原来海道刘稳当时就驻扎在南头,平时就在南头办公。刘稳别离时还赠诗《别邑父老》:“父老追随两月余,临行转觉意踟躇。茫茫云水空相忆,雁过衡阳好寄书。”



(清朝嘉庆版《新安县志》,关于刘稳的事迹记载。)

 

清朝嘉庆版《新安县志》宦迹中关于刘稳的传记,里面有许多字句都透露出当时刘稳驻扎在南头,且是长期行为。如:“部至,禁祀撤像,以乡约所额焉,朔望诵读圣训。”“政暇,集诸生讲明道学,文风翕然丕变。”“其后,擢南京太仆二卿。士民拥道遮留者,以万计。公慰以诗。复追送小金山,乃还。”上面这这些字句透露出的信息,无不说明刘稳当时是驻扎在南头,平时在此办公。否则的话,假如刘稳只是偶尔巡视海防经过此地,平时不在此驻扎办公,就很难解释得通。

 

其实,按当时的形势,“广东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驻扎在深圳南头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因为,广东省城广州本身并不临海,距离海岸线较远。而“广东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负责巡视海防,需要及时决策,随时准备战斗,迅速出兵应敌。所以,假如设在广州城内,在当时通讯和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对于前方的指挥就极其不便了。而深圳南头,距离外洋船只前往广州所必经的屯门(现属香港)极其近,离海岸线也近,加上本身是东莞守御千户所所在地(可以保障自身防卫安全),所以“广东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驻扎在这里,极其合理,方便就近指挥。

 

总之,明朝“广东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驻扎在现在的深圳南头,为广东沿海的海防作出了贡献,也更加凸显了深圳是明清中国南疆海防名城的地位。同时,它也促生了新安县(含深圳、香港),在新安县设县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

 

 

    幽壹

2014721日撰写于深圳

201738日修改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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