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丘氏大宗谱·总谱·卷十·方志丘氏录(二)广东省<南雄府(南雄州)(保昌县<一>)>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23 06:32:00

(五)南雄府(南雄州)


春秋,为百越池。战国,属楚。秦,属南海郡。两汉,属豫郡南野县。三国时,属吴之陵郡南野县;吴永安六年(263),分南野置始兴县。甘露元年(265),分始兴置斜阶县,南雄属之,隶于始兴郡。晋代,废斜阶县,隶庐陵郡。南朝齐,复置斜阶县,南雄仍属斜阶县;陈时,属东衡州。隋,属大庾县,隶广州总管府,旋废大庾县,南雄地并入始兴县;大业二年(606),属南海郡。唐贞观元年(627),属韶州;嗣圣元年(684),划始兴县的化南、横山二乡置浈昌县,属赣州。因境内浈水、昌水而得名。其县境为后来的南雄。五代后梁贞明六年(南汉乾享四年,920),浈昌县从赣州划出,置雄州。宋开宝四年(971),改雄州为南雄州,领浈昌、始兴二县,属广南东路;天圣元年(1023),因避仁宗赵祯讳,改浈昌为保昌。元至元十五年(1278),改南雄州为南雄路,仍领保昌、始兴二县。明洪武元年(1368),改南雄路为南雄府,属广东道。清前期沿明制;仁宗嘉庆十二年(1807),改府为南雄直隶州,直隶广州布政使司;十六年(1811),复升为府。翌年(1812),又降为直隶州。

州治南雄(今南雄市)。下辖:始兴(今省始兴县)一县。

《广东通志》(明嘉靖)、《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等,丘氏相关条目一百一十一条。


知府(明 职官 南雄府)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十 职官表下:

南雄府知府 丘道隆。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五十 列传·名宦·明下:

丘道隆,字懋之,上杭人。正德甲戌进士,乙亥知顺德县。严明果断,吏民畏服。正德戊寅,岁饥,劝富民出粟以赈之。剪除宿寇,毁淫祠,修黉宫,学校焕然一新。三载迁御史,尝上疏言佛郎机素非通贡之国,今入广为变,乃命海道副使汪鋐逐之。嘉靖壬辰,擢南雄府,严毅方正,事先大体,兴学校,修桥梁,僚属奉法,吏不敢欺。尝大书“畏天悲人”四字,掲之燕居,以自淬砺。(据南雄志、顺德志参续)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二 名宦列传:

邱道隆,字懋之,上杭人。正德甲戌进士。嘉靖壬辰,以御史擢知南雄府。庄严亷正,事先大体,兴学校,修桥梁,僚属奉法,吏不敢欺。尝大揭“畏天悲人”字以自励。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三 职官一:

知府(嘉靖)邱道隆,字懋之,号谏塘,福建上杭人。正德甲戌进士。壬辰,由御史擢知府事。有传。


同知(明 职官 南雄府)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十 职官表下:

南雄府同知 丘继刚,苏州人。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八 职官志上:

同知 邱继刚,南直苏州人。洪武中任。


经历(明 职官 南雄府)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三 职官一:

经历(嘉靖)邱淇,南直武进人。监生。


弘道) 训导(明 职官 南雄府)

《广东通志》(清道光二年)卷二十九 职官表二十:

南雄府 训导(宣德朝)邱宏道,保昌人。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八 职官志上:

训导 邱弘道,保昌人。宣德中任。


训导(明 职官 南雄府)

《广东通志》(清道光二年)卷二十九 职官表二十:

南雄府 训导(嘉靖朝)邱举,福建人。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八 职官志上:

训导 丘举,福建南平人。


训导(明 职官 南雄府)

《广东通志》(清道光二年)卷二十九 职官表二十:

南雄府 训导(嘉靖朝)邱可封,江西人。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八 职官志上:

训导 邱可封,江西贵溪人。历官国子典薄。


知府(清 职官 南雄府)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四 职官二:

知府(乾隆 十八年前无考)邱学敏,浙江宁波鄞县举人。由保昌知县授南澳同知,五十四年署任。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二十 艺文略·记:

南雄重修郡学宫记 邱学敏

南雄府学宫之重建也,乾隆岁已亥。余初作宰保昌,郡伯华亭张公孝泉,先有是志,度将解任,恐弗终事,拳拳以其役属余。余是时于人民之情伪,风俗之侈俭,山川土田之腴确,刑狱仓庾牒愬之倥偬,坌然若积,破块棼平,若治乱丝,盖未能一眼明于庾山之碧,而饮曲江之水知甘也。越明年春,始得与郡士夫取闲而讲业。登高而望远,北指巾山,南顾金马,络脉起伏,浈阳江流,渟泓泱漭,环然与凌之川通气,然后知是郡山川之美,爩葱洄潆,浴清拔秀,人文蔚兴,耀映南纪,有唐至今,代著不绝,乃思张公之属,不可复他委。遂申请列宪,广诹搢绅,悉皆上俞而下悦。为捐五百金俸,以倡诸邑人士。士之指囷倾槖者,不旬日若云集而雨会,若水之注壑而盈科。于是乎,无资他邑,用谅稽足。盖是郡当岭海冲,国化与圣道南行,兹实先饮和而宅仁,故从善如此,其亟且不假外索也。是役也,经始于庚子春,落大成殿五楹,东西庑各九楹,前棂星、三戟、泮池、圜桥,后明伦堂、崇圣祠各三楹,名宦、乡贤二祠。其中井、湢、庖、庾悉备。欲告竣,会余量移海阳。乙巳夏,擢授闽粤南澳同知,入觐取道视省,尚未完美,复捐百金俸,崇以周垣,左以礼门,右以义路,丹垩日烈,瓴甋星布,嵯峨陆离,恢廓盘郁,于是遂大蒇事矣。今年秋七月,余以权南雄府事,重莅此土,诸绅士欣欣以碑记请,且请凡董工、出赀者得书姓名勒他石。其羡,复置二屋,赁以资岁。出余为书,集事颠末,刻而告人,以成张公与余之志而已。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乾隆五十四年已酉冬十月四明邱学敏撰并书


知府(清 职官 南雄府)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四 职官二:

知府(乾隆 十八年前无考)邱桂山,山西人。授韶州府同知,六十年署任。


举人(清 选举 南雄州)

《广东通志》(清道光二年)卷八十一 选举表十九:

举人(嘉庆二十一年丙子)南雄州 邱学琼,南雄人。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首 纂修州志职名:

采访 举人 邱学琼。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举人(嘉庆丙子)邱学琼,贡生。家棆之子。癸酉拔贡。


武举人(清 选举 南雄府)

《广东通志》(清乾隆二十四年)卷三十五 选举志五:

武举人(康熙三十八年己卯乡试榜)丘朗,南雄人。守备。


贡生(清 选举 南雄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乾隆四十一年)邱廷璧。(府学)


贡生(清 选举 南雄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乾隆四十二年)邱应培,拔宁国府通判。


贡生(清 选举 南雄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乾隆五十九年)邱廷良。


贡生(清 选举 南雄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嘉庆九年)邱家棆。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二十七 列传三·儒林:

邱家棆,字纯一,州城人。岁贡生。少补弟子员,家贫好学,卓荦有气节,见人逐利,则鄙之。授徒自给,饔飱不继澹如也。教人以笃实为本,子学琼成孝廉,犹日督课不辍。州中知名士多出其门。晚年,操守弥励,尝遇事人或陵之,曰:“吾财弱丁单,不能与人争雄。长吾所知守者,义理而已。虽千百豪强,吾不惧也。”岁作诗文各五六十篇,如少壮时。卒年七十八,有《娱老集》藏于家。


贡生(清 选举 南雄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嘉庆十七年)邱应煌。


贡生(清 选举 南雄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道光三年)邱长亨。


耆寿(清 人物 南雄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二十九 列传五·耆寿:

耆民 邱文辉,嘉庆元年造报,恩赐冠带。

 

保昌县,古县名。北宋天圣初,避仁宗讳,改浈昌县置。治今广东省南雄市。历为南雄州、南雄路、南雄府治。清嘉庆十一年(1806),省入南雄州。民国元年(1912),改南雄县。1996年,改设市,今属韶关市管辖。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等,丘氏相关条目六十条。


进士(宋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十一 选举表上:

进士(淳祐七年)丘景明,南雄人。

 

《广东通志》(清乾隆二十四年)卷三十一 选举志一:

进士(淳祐七年丁未张渊微榜)丘景明,保昌人。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进士(淳祐丁未)邱景明,保昌人。


进士(宋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十一 选举表上:

进士(咸淳七年)丘必明,南雄人。景明之弟。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三十 政事志三·坛庙:(南雄府)

韶州府忠节祠,在东关门外,祀宋韶州佥判丘必明。必明,邑人也。登咸淳进士,为韶州佥判,与东莞熊飞领兵拒元师,殁于王事。韶人哀其忠节,立祠焉。岁久,废为社学。嘉靖癸巳,南赣提督钱宏、唐胃,先后檄本府知府何岩重建,仍免其家差徭二丁,以供祀事云。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五十八列传·人物·宋下:

丘必明,南雄保昌人。咸淳辛未进士,累官韶州佥判。德祐丙子,元兵逼梅关,时东莞勇士熊飞领兵与元师战败还韶,元师攻城,城陷,必明被执,不屈杀之,白血流地。韶人哀其忠节,立祠祀之。(据南雄志修)

 

《广东通志》(清乾隆二十四年)卷三十一 选举志一:

宋进士(咸淳七年辛未张镇孙榜)丘必明,保昌人。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四 人物列传:(宋)

邱必明,保昌人。咸淳辛未进士,累官韶州佥判。德祐丙子,元兵逼梅关,时东莞勇士熊飞领兵与元师战败还韶,元师攻城,城陷,必明被执,不屈,元师杀之,白血飞流。韶人哀其忠节,立祠祀之。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二十四 古迹略·冢墓:

宋忠节韶州佥判邱必明墓,在保昌县东北莲溪二都园圃村。(金氏通志)


特奏名(宋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十一 选举表上:

宋(特奏名、崇宁五年)丘如嵩,南雄府浔州录事。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宋(特奏科)邱如嵩,浔州练事参军。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宋(特科、崇宁丙戌)邱如嵩,浔州录事参军。


特科(宋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十一 选举表上:

宋(特奏名、咸淳元年)丘自明,南雄人。容州文学。

 

《广东通志》(清道光二年)卷六十七 选举表五:

宋(特奏名、咸淳元年乙丑)邱自明,保昌人。容州文学。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宋(特科、咸淳乙丑)丘自明,容州文学。


训导(明 职官 保昌县)

《广东通志》(清道光二年)卷二十九 职官表二十:

保昌县 训导(嘉靖朝)邱玉,湖广人。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九 职官志下:

保昌县 训导 邱玉,湖广衡山人。嘉靖中任。


进士(明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明嘉靖四十年)卷十二 选举表下:

进士(成化二十年甲辰)丘文瀚,南海保昌人。□□。

 

《广东通志》(清乾隆二十四年)卷三十二 选举志二:

进士(成化二十年甲辰李旻榜)邱文瀚,保昌人。检讨。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进士(成化甲辰)邱文瀚,保昌人。翰林院检讨。有传。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二十七 列传三·儒林:

邱文瀚,字浩章,号云崖,保昌人。本成二公之后,原江西吉水县人也。兄弟四人,俱以科甲历宦。成二,于元时为南雄路总管同知,见雄俗醇美,遂家焉。孙复初,登永乐辛丑贤书,五传至文瀚。十五岁时,随父任广西横州学训。母病笃,割股以进至床,母已死,文瀚泣血不欲生,又时时跧伏柩下。父见其哀戚,惧狼狈成疾,遂解绶同奔丧归,颇以经史娱之。服阕,年十七补弟子员。又二年甲午,以《尚书》中成化乡试。比至金陵,负笈商公素庵之门,十载不归,手不释卷。时同族琼山邱公,欲以显位荐文瀚,固却,誓以射策取甲科,慰太夫人泉壤。甲辰,登进士第,授翰林院检讨。父母俱获貤封。凡所为诗赋制诰,颇有台阁气象。亡何,以父丧归,麻衣草履,毁瘠不能起。其后,母相继逝去。文瀚谨奉汤药,以待父母之礼待之。每事绝繁文,敦实行,大复古礼。其居宅,横广六丈,直八十丈有奇,形家谓可建学。文瀚即让之。今多士蔚起,科第蝉连,世称文瀚之功,与范文正媲美矣。再服除,楚吉王奏于朝,加文瀚进阶正四品、中宪大夫,迎教王子。王见其至性忠孝,留邸凡十四载。是时,年五十五卒于任,囊中惟古书二三卷贻家,有祭田八九亩耳。王遣官奉柩至雄,仍获谕祭葬焉。


举人(明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清乾隆二十四年)卷三十三 选举志三:

举人(万历十年壬午乡试榜)丘化南,保昌人。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举人(万历壬午)邱化南,必明之后。(保昌府学)


举人(明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清乾隆二十四年)卷三十三 选举志三:

举人(崇祯三年庚午乡试榜)邱云起,保昌人。主事。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举人(崇正庚午)邱云起,(府学)兵部主事。有传。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四 人物·忠烈:

邱云起 王明志保昌人。俱倜傥,尚气节。云起,崇正举人,任兵部主事,明志其姻亲也。顺治初,唐王之弟聿由闽至广,常驻保昌,二人护卫之。未几,永明王用陈邦彦策,命南雄勍卒取韶州,二人受伪官,为募兵。庚寅,大兵既平南雄,委员镇守,遂顺流南下。云起、明志纠合数百人将复下都城,以应永明王。谋□,守将诱至城东关帝庙,谕以归顺免死。不从,杀之。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清乾隆二十四年)卷三十四 选举志四:

贡生 南雄府 邱师古,监察御史。(府学)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洪武二十三年)邱师古,(保昌府学)任御史。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正统十一年)邱嵩,保昌人。(府学)景宁县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正统十一年)邱嵩,(府学)景宁县丞。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天顺二年)邱岳,保昌人。任横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天顺二年)邱岳,任横州。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成化四年)邱琏,保昌人。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成化四年)邱琏。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成化十二年)邱禄,保昌人。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成化十二年)邱禄。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广东通志》(清乾隆二十四年)卷三十四 选举志四:

贡生 南雄府 丘本重,剑川知县。(府学)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成化十四年)邱本重,保昌人。(府学)剑州知州。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嘉靖七年)邱斌,保昌人。(府学)莆田主簿,升宜兴丞。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 邱斌,(府学)莆田主簿,升宜兴县丞。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嘉靖三十二年)邱鲁,保昌人。(府学)必明之后。漳浦县丞,升荆府工正。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嘉庆三十二年)邱鲁,(府学)必明之后。漳浦县丞,升荆府工正。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万历三年)邱朝宣,保昌人。(府学)必明之后。翁源训。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万历三年)邱朝宣,(府学)必明之后。任翁源训导。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万历二十三年)邱立教,保昌人。(府学)必明之后。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万历二十三年)邱立教,(府学)必明之后。肇庆府训导。(补注)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万历三十一年)邱达可,保昌人。山阴训,升高明教谕、益府教授。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一:

诸贡(万历三十一年)邱达可,山阴训导,升高明教谕、益府教授。


贡生(明 选举 保昌县)

《南雄府志》(清乾隆十八年)卷十 选举志上:

贡士(万历四十年)邱述可,保昌人。(府学)惠州训导。

 

《直隶南雄州志》(清道光四年)卷七 选举上:

诸贡(万历四十年)邱述可,(府学)惠州府训导。天启二年,任三水教谕。(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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