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7月31日的消息,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召开时,透露出“目前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了全省互认互贷”。若此方案落地执行后,以后只要在广东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便可在广东任意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届时将有利于推动二三线城市的楼市去库存。
实现住房公积金全省互认互贷意味着,只要在广东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买房就可以在省内任何一个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哟哟哟,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在深圳、广州工作,来江门买房吧。
今年2月底,广东省政府发布的红头文件《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中提到,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
早前,广东省内的部分城市已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如今,公积金互认互贷队伍在逐渐扩大。
时间追溯到2009年,广东部分城市公积金就开始异地互贷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另外,日前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省实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相应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3次。对申请过两次且已结清相应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在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贷款年限加房龄由原来的不得超过29年,调整为不得超过40年,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房龄在5年内 的,首付不低于20%;房龄超过5年不满20年的,首付不低于30%;房龄超过20年的,首付不低于40%。取消以家庭拥有自住住房套数作为申请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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