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女人的产假延长至178天,有人担心失业,你怎么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4-26 11:53:47


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9月29日当天起施行。新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和明确, 2016年1月1日起至新条例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再生育的,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执行。


另外,广东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现行的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广东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新的修正案草案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对于产假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黄埔街坊,你怎么看?



记者注意到,有93 .53%受访者支持“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延长至最少178天”这个方案。然而,如果表决通过,有54 .98%受访者认为自己所在的企事业单位不会放那么久的产假,难以享受这个福利。


不少受访者认为,这只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才能享受这个福利,一般企业难以享受。王莉在惠州一家4S店从事销售工作,因为人手紧张,自己生完一孩后没有3个月就被叫回上班了,“连正常产假都难享受完,更不要说二孩产假还能再延长”。


“想休这么久的假,失业都有可能!”65.20%的受访者有这样的顾虑。参与此次调查者八成都是普通员工。


人力资源专家认为,要让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必须解决三个基本问题。第一个是解决企业因产假延长的规定而对经营成本增加的顾虑;第二个是要切实解除女职工就业隐性歧视的忧虑;第三个是要切实解决女职工休产假后的岗位调剂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政策鼓励扶持与配套制度保障尤为重要。



再婚夫妻再生育包括以下情形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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