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奖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发表
时间:2016-11-22 15:42
根据市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市2012年制定实施的《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奖励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我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工作,、,重新修改了《惠州市教师高层次学历提升奖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见附件),现进行公告,凡对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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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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