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炒不掉老物业鱿鱼出了谁的洋相?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1-24 13:29:02

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御景花园小区,最近因更换物业闹得不象话,出尽了有关主管部门的洋相。为什么这样说?且听我慢慢道来。


御景花园是一个新小区,2012年才建成入住,2297户。开盘后,开发商聘请中鹏物业服务公司为物业服务单位,几年来,不少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久经磨难后,2015年10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并经所在地的江南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业委会成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提高和整改,但部分业主依然感到不满意。去年上半年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中鹏物业一直没有与业委会签订新的服务合同,没办法之下,去年下半年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启动,并授权业委会对外公开招标新的物业公司,惠州市顺泽物业成为中标单位。今年2月25号上午,按照小区业主大会的计划和安排,业委会组织了一场“新物业进驻仪式”,但在新旧物业交接环节中,“老管家”中鹏物业没有派人进行交接。



业委会成立后炒老物业的鱿鱼,合法而正常。但老物业竟然还炒不掉,原因在哪里?


一,恶人先告状

    按照御景花园业主大会决议,3月1号开始,中标的顺泽物业应该取代现在的中鹏物业上岗服务,但中鹏物业向惠州市房管局和江南街道办递交了一份《请求调查御景花园业委会违法解聘选聘物业》的申请,使移交工作暂停下来。中鹏物业认为:1、御景花园成立首届业主大会不合规;2、解聘物业程序不合规,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针锋相对,御景花园业委会也给相关部门递交了申请,内容主要是:中鹏物业不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要求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处理,1、责令限期退出;2、处以5万以上15万以下的罚款;3、由颁发其资质证书的市房管局吊销其资质证书。


二,物业主管部门和稀泥

    惠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科长李克立在接受惠州电视台采访时称,接到上述两方面诉求后,建议当地的政府牵头,专门成立问题领导小组,对各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李克立先是明确地说,御景花园小区成立业委会,是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进行的,业主大会成立后也在市房管局备了案,符合法律流程。社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符合业主自治,。在业主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只要投同意票的业主数量占小区总户数的一半以上,投同意票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以上,征求意见的环节就合法有效,解聘和选聘物业工作都是可以由社区自己来完成的。

    李克立说:“如果说物业服务企业在为业主服务的过程当中,业主感觉到物业服务企业偏离物业合同比较远, 业主肯定是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 ,来解聘物业公司。”但他接着又说:“如果说是业主委员会,在组织解聘和选聘过程当中,还存在问题,特别是带原则问题的话,那显然政府要出面要终止下一步的进程,如果说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物业企业不退出的话,那我们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限期退出,如果不退出的话还要处罚他。”

    

三,街道办错误裁判

    惠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街政办负责人称,从去年10月份开始,他们已经到小区调解过5次,但效果并不明显。2月25号后,根据双方递交的申请材料,在查阅相关条例后,他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因为业委会他要重聘物业,首先要解聘物业,我看他在解聘这个环节疏忽了,我建议他重新再征求业主的意见,然后再来解聘这个老物业。”

        也就是说,要再开一次业主大会重新就解聘老物业进行投票。



上面我用这么明确断定的语气来说,是因为第一,业委会已经正式备案,合法成立,老物业如果有意见,当在他们成立时就提出,而不是现在才提出。第二,房管局物业科长表面上看是支持业委会,但随即又给了老物业希望,说如果存在问题的话,政府要出面终止下步进程。没有一点依法办事的水平。第三,街道办误判与房管局物业科一样,都是因为不懂法。因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也就是说,根本不需要业主大会开解聘投票的大会,只要新的物业经业主大会投票同意签订生效,老的已经终止。


    

所以,老物业中鹏物业副总经理陈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业委会组织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招标,以及解聘他们物业公司的程序都不合法,甚至对业委会成立的程序都不认可等等说法,甚至请来几业主接受记者采访说不认同更换物业,都是扯蛋。

    

    

现在,老物业赖着不走,却又因收不到物业费(普遍存在不交或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中鹏物业的日常物业管理费收取不到40%),所以物业公司运营依靠收取的地下停车费来补贴,于是中鹏物业公司贴出一份《小区车辆停车费恢复原价通知》,告知御景花园业主:小区停车费从3月1号起"恢复原价",即从目前的每月250元恢复到每月380元。之所以敢贴出这样的提价通知,据说是因为开发商占有的车位产权比较多。希望借此强行收取车主们的停车费挨过日子。


    

从2月25号移交搁浅,至今已经半个多月。业主们实在等不得了,前几天被迫举行了有力维权行动,将老物业的工作人员驱除出物业办公室,并张贴封条。但是老物业仍占据着小区门口,小区垃圾无人清理,物业费、停车费、分摊费随心涨起,3月13日21时甚至开始停水。御景花园业委会面临着精神和体力双重压力,每天要和街道办、物业、业主不断沟通,几乎没有休息时间。御景花园小区的这种乱象出尽了惠州文明城市的洋相。它的进展,社会各界都在持续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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