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卖房常见问题 请问韩律师—— 我这种情况还能要得回自己的房产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20 13:51:08

请问韩律师——

我这种情况还能要得回自己的房产吗?

我和二姐,1990因政府拆迁家里老房子,补偿得到两层楼房。1994年在父母主持下分了家,各分得房屋约200平米。

随后,我们各自在一楼经营照相馆和杂货店。1995年,我搬到其它地方居住,便将照相馆转给员工继续经营,并交由二姐管理及收租。

2005年,我们的父亲病故后。二姐却以我父亲(已经去世了)的名义把本属于我的房屋卖给了一个老乡。并且办理了房产证。

 2013年前后,我因经济困难想收回房屋,自己做点小生意,才知道房子已经被卖。二姐没有给我一分钱。

答:推测你的情况有以下基本事实

1、政府拆迁补偿的房屋是你和二姐及父母的家庭共有房产,不是某个人的,但父亲作为户主,代表全家,在相关文件上署名。(或者只是给父母的,则考虑作为遗产纠纷处理)

2、二姐在父亲去世后,以父亲名义卖掉分给你的房屋,应该是你猜测或确是事实,但是相关文件上的日期是父亲在世的时间。否则,这个就太明显了。

不清楚,你们的母亲是否还健在,如果健在,意识清醒,可以请母亲从中协调妥善处理。

如果母亲也不在。你只能和二姐直面碰撞解决。


基于假设:是家庭共有财产。

你可以和二姐以析产纠纷来诉讼解决。

至于你认为的 你的房屋被二姐卖给了老乡,能否收回来。一般来说,很困难。时过境迁,从维护交易稳定的角度而言,不宜从老乡手中再回转。想要证明非善意取得也很困难。

即使你能证明:是你的房屋+二姐无权处分。你也无法收回房屋,只能要求二姐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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