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死于无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2-18 12:11:21


网友小萝莉
我不吸毒,只是让他在我这吸毒,怎么就犯法了?我不服!



小编有话说:
容留他人吸毒,这个“方便”给不得。容留他人吸毒也犯法哦。《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所以不能认为自己洁身自好就好,如果不及时对在自己家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说“不”,容忍他人在自己的住所吸毒,是会构成犯罪的哦!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是大部分人都耳熟能详的禁毒宣传语,然而,很多人却认为毒品犯罪离自己很遥远。其实,很多涉毒犯罪就发生在自己身边,自己也有可能无意间触碰了涉毒犯罪这条法律底线。很多时候,并不是当事人想要吸毒才去吸毒,而是因为自身对毒品防范知识不熟悉,或是被他人以“老乡“、“老朋友“、“权威人士”等身份带入误区,从而走上吸毒的歧路。
小编提醒:
要警惕身边多种形式的毒品犯罪,防止因为无知造成犯罪恶果。
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七大误区”:

【误区一】
偶尔吸毒一次不会上瘾
从人的生理角度来说,吸毒的成瘾性与所吸毒品的种类和人的个体差异有关。有的毒品依赖性强,一两次就会上瘾。有的人对某种毒品比较“亲和”,吸一口就能上瘾。
从人的行为角度来说,吸毒绝对不能有第一次。只要有了第一次,就难免有第二次,因为人的心理防线溃堤了。千万莫尝第一口!

【误区二】
吸毒具有功效性
有人看到吸毒者体态消瘦,误以为吸毒可以减肥。其实,吸毒人员体态消瘦是一种病态。因为吸毒成瘾后,人体的各种器官功能受到损害,机体吸收功能下降,导致体型瘦削。
除此之外,关于吸毒的多种神奇“功效”都是不靠谱的。虽然吸毒暂时能带来精神上的放纵,换取到一时的“轻松”,但最终结果也只是虚耗身体。

【误区三】
容留他人吸毒不犯法,或捡到毒品藏起来不用就不犯法
我国《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另据《禁毒法》规定,上述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偶然获得毒品转而私藏也属犯罪行为。

【误区四】
吸毒上瘾,戒毒就是了
一朝吸毒,终生难戒。
世界上不存在戒毒特效药,吸毒成瘾后,戒毒异常困难,复吸率很高。吸毒造成的心理依赖像在人脑部扎根一样,难以去除。由于毒瘾发作时的痛苦和对毒品的强烈渴求,吸毒者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会不顾一切寻找毒品吸食,无力摆脱。他们也有强烈的戒毒愿望,但失败者居多。
 

【误区五】
有钱人才可能吸毒
不是有钱人才可能吸毒,只能说吸毒需要耗费大量钱财。吸毒并不是“量入为出”的理性选择,而是由于好奇、无知,或受他人影响、诱骗,或明知有害却偏去沾染的逆反心理驱使,才吸毒的。绝大部分吸毒人员甚至处于社会底层,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去沾染毒品。

【误区六】
种植罂粟观赏不犯法
罂粟是制造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原植物,国家对罂粟种植实行严格管制,只批准在限定区域内种植罂粟用于医疗。非法种植的依法处拘留、罚款。对种植500株以上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及抗拒铲除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少量种植,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误区七】
自己不吸毒,不需要了解毒品知识
不少人正是因为不了解、不知道毒品知识而误入泥潭的。不吸毒的人才是预防对象。如果没有这样的防范意识,就会暴露在毒品的威胁之下,就有被毒品侵害的可能。
 


看完小编总结的七大误区,盆友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要做无知的涉毒人喔。


来源:惠州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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