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晨发出“e速贷”案件通报(6)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8-06 07:15:36

继续追查涉案资金请投资人提供线索


    10月16日凌晨,“平安鹅城”发出“e速贷”案件通报(六),称:2016年9月23日,惠城区公安分局将此前逮捕的简某星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惠城区人民起诉。犯罪嫌疑人简某星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擅自发行股票罪等四个罪名被移送起诉,丘某琼等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起诉。

       为更好地依法侦办“e速贷”案件,挽回投资人的损失,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以下工作:

      一、继续依法查处有关涉案人的犯罪行为。对涉案股东将依法进一步追查其涉案犯罪行为及追缴其非法所得涉案财物。

       二、继续依法追查涉案资金。经查,涉案资金主要有三个流向,即简某星个人占有及挪用、股东分红占有、借出债务等。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依法追查简某星及部分股东非法占有的财物,请有从“e速贷”平台及简某星等人借款的个人和单位,在2016年11月30日前到惠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登记,并依法限期还款,拒不登记并不还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三、继续依法确认投资人金额。公安机关依法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将报案投资人的报案材料包括投资金额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以确认债权尽量挽回损失。请尚未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受害人,尽快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惠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如实反映确认投资情况,以便最好地依法为投资人挽回损失。

        请投资人积极提供有关涉案线索,支持并协助公安机关继续依法深入调查及更好地追缴处置涉案财物。

 

咨 询 电 话

0752-7282250


2016年10月16日


另据网贷圈报道

    目前,e速贷案件犯罪嫌疑人简某等12人关押在惠州市看守所。警方的《起诉意见书》(下称“意见书”)显示,案件移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审查起诉中,简某被认定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擅自发行股票四项罪名;其余11名犯罪嫌疑人被认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意见书还显示,e速贷累积投资人次超83万,累积投资金额超69亿,现阶段在线的受害投资人约1.9万人,超8.6亿资金未返还。


    根据惠州警方查证,在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简慧星曾重复发布借款标,非法集资2.19亿元;2012年4月至2015年5月,简慧星未经证监会批准,通过线上或线下手段向272人转让股权,非法获利6500万元。


    目前e速贷官方网站已无法正常打开。



e速贷事件时间轴如下:


5月20日,e速贷突遭“例行常规调查”,网站停运

5月24日,e速贷发布公告:平台运营停滞 投资人恐慌情绪在蔓延

5月25日,惠州警方通报e速贷案件 定性为非法吸存

5月31日,惠州警方最新通报:已正式逮捕e速贷法人代表

6月2日,广东互金协会就e速贷发布声明:请主管部门帮助投资人挽回损失

6月29日,e速贷事件最新进展:再次逮捕11人

8月3日,惠州警方通报e速贷发假标非法募资2600多万获利4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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