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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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4 07:4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四层会议室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净资本情况及风险控制指标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暂停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特别决议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70,070,695.03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2015年度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交易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各47,007,069.50元,扣除上述三项提取,加上公司历年结余未分配利润56,718,946.91元,公司201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5,768,433.44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未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92,482.01元,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因此,本年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384,075,951.43元。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16-016)及《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16-017)。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按本通知尾页所列样本填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仅法人股东委托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四层会议室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四层; 5.联系邮箱:zhujianjie@lxsec.com。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