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每一个生命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18 14:14:43

作者:闾丘露薇(凤凰电视台资深记者)

2008年旧文


,贵州瓮安,惠州博罗,还有云南普洱的,你会发现,当大众在传播这些事件的时候,都会强调一个这样的元素,那就是民众作为弱势群体,在忍无可忍之下,向象征着权力和体制的警察公然挑战。


,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总是处于被颂扬的位置,即使到了今天。因为地方政府也好,执法者也好,一个个累积起来的负面的人和事,让大众的心里面,法已经变得不重要,或者应该这样说,大众认为,因为法治精神已经先被这些人或者机构破坏了,于是身为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只能够选择透过来维护自己,因为这是不得已。


而且大家看到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事情闹大了,能够吸引媒体,以及上级政府的关注,这也就是为何每天都有无数的人,走出自己的家乡,,,那他们就会选择媒体,因为在这些人的心目中,法并不能够帮助他们,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包青天”式的官员,或者是那些能够把他们的遭遇讲出来,从而引起社会的关注,进而引发一个“包青天”介入的媒体。


这些冤枉或者是不满,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到的事实就会不同。在当事人的眼中,自己的委屈和遭遇,永远是天大的事情,当然,很多时候,我们站在对立面,就会发现,当事人也有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这是一个事实,不是身为弱势群体,总是占据着道德和真理,以及正义的高度,但是尽管这样,正是因为他们处于社会的弱势,作为执政者和执法者,在面对他们的时候,需要让他们有足够的渠道,去说出自己的不满,也需要有足够的诚意去倾听。最近的这些矛盾之所以最终会酿成暴力冲突,不作为,不沟通,不回应,还有不诚恳,绝对是最大的原因。


但是,我们终究不希望,现在我们所生活的时代,还是一个依靠包青天,或者是依靠来争取公平正义的社会。我们从过去的历史,应该可以看到,暴力换来的改变,最终只是短暂的,也是破坏性的。
不管是杨佳,还是那些地方的民众,他们本身在这个社会中曾经遭受的不公平,值得同情,但是,如果我们因为这样,而同情,甚至支持或者赞美他们的违法暴力行为,这种社会无意识的暴力倾向,才是最让人感觉到担忧的情况。因为在一个法律失去了在社会中应有的平衡作用的社会,任何一个人,都会产生不安全感。


想起来几年前在北京,一个下岗工人因为不满,冲入了幼儿园,结果造成无辜的幼儿的死伤。他的行为,,区别只是在于,他更加懦弱,选择了最容易下手的孩子作为自己的目标,但是他们的目的都是一样,要挑战或者是报复这个在他们眼中不公平的社会。


只不过因为最近的事件,人们的目标是指向警察,于是我们鼓励这样的行为,对于这些用不被法律允许的行为来发出声音的人,甚至认为可以得到法律的豁免,不需要受到惩罚。在这样的情况下,法治精神会荡然无存,执法者也丧失了社会给与的权力。在这样一个执法者没有权威,因为对体制或者权力有不满就可以滥用暴力的社会,其实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因为暴力会不受制约,社会会变得动荡。


从这些暴露出来的民怨,当然涉及到基层的管治能力,但是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一个公民社会的缺失。那些使用了暴力的人,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那些为暴力叫好的人,却有没有想过,自己所谓的正义感是如此的不负责任,,会间接导致有些人,选择暴力,因为简单而且有效,但结果却会是两败俱伤,或者是导致更大的动荡。


政府当然有责任,检讨和反省自己和民众的互动,以及对民众需求的回应是否及时,显示出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但是身为一个公民,也有责任,去尊重每一个生命。当大家为暴力叫好的时候,尽管这样的暴力背后,有着如何令人同情的理由,但是无辜的生命的逝去,也需要获得大家的哀悼,就算死去的人,他们不算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只要他们作为个体,同样有活着的权力。


对生命不尊重的人,又如何要求别人去尊重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追求和维护个人权利和尊严,但是一个公民社会,应该有这样的普遍认同,那就是所有的行动,都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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